作者:钟华 发布时间:2026-06-17 15:55:04
报告日期: 2026年6月15日
报告对象: 第三届理事会第14次会议
监事会成员: 胡棉鹏(监事长)、陈宇锋、赵琴
一、监督工作概况
根据《深圳市游友教育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章程》及监事会工作职责,监事会列席了2026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理事会第14次会议。
在本次会议上,监事长胡棉鹏亲自向理事会作了关于2026年度上半年工作进展的监督汇报。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秘书处提交的《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》、财务明细及相关项目资料,并结合现场汇报与讨论,对机构上半年的项目运作、财务管理、合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。现将监事会监督意见报告如下:
二、对理事会会议及决策程序的监督意见
监事会认为,本次理事会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章程》规定,议事过程民主、透明。
决策合规性: 会议审议事项涵盖了党建工作、政策学习、新规解读及下半年预算审议,决策程序合法合规,未发现违反《章程》或损害机构利益的行为。
监事长履职情况: 监事长胡棉鹏在会上对新规进行了解读,并指导机构规范关联方认定与信息公开。体现了理事会与管理层对合规运营的高度重视。
决议一致性: 理事会形成的决议(如强化政企合作、压缩管理费用、新增汕头助学点等)目标明确,具有可操作性,监事会将监督秘书处严格落实。
三、对2026年上半年经营与项目运作的监督意见
(一)重点项目进展监督
监事会重点关注了核心项目的执行情况,认为整体进展符合预期:
“火炬助学”项目: 截至2026年6月7日,项目覆盖7个助学点,项目执行进度与资金拨付匹配度高。
“冬笋计划”助学物质帮扶项目:项目按照捐赠人意愿和助学点的需求有序推进中。
新增项目探索: 针对汕头助学点的设立和新的资助帮扶形式,监事会建议加强前期调研与风险评估,确保项目可持续。
(二)财务监督意见
监事会重点关注了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、完整性:
预算管理: 上半年管理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,压缩成效初显。
资金使用: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,未发现挪用或浪费现象。
财务合规: 监事长胡棉鹏在会上特别强调,需严格按照新规要求,完善关联方交易披露机制,提升财务透明度。
四、监事会下半年工作重点
持续监督预算执行: 重点关注下半年管理费用压缩目标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。
推动信息公开: 督促秘书处按时完成关联方认定及信息披露工作。
加强风险评估: 对新设助学点、新合作项目开展专项风险评估,确保机构稳健发展。

图片说明: 2026年6月13日,第三届理事会第14次会议上,监事长胡棉鹏(中)正在向理事会作监事报告。他结合理事会报告的数据,详细汇报了监事会半年度监督情况,并与理事会成员进行沟通交流。监事陈宇锋认真查阅会议资料,赵琴认真听取汇报。参会的三位监事都严谨的听取会议内容并发表个人意见。本次会议体现了监事会对机构规范运营的持续关注与深度参与。
五、结论
监事会认为,2026年上半年,深圳市游友教育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在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,项目运作规范有序,财务管理严谨合规,风险控制措施有效。监事长胡棉鹏在本次会议中作的监事报告内容详实、数据准确,充分体现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。监事会将继续秉持客观、公正、独立的原则,切实维护机构利益和公益公信力。
报告人: 胡棉鹏(监事长)
日期: 2026年6月15日